远光灯本是为了
在光线不足时提供更好的视野
但滥用远光灯
却可能成为“马路杀手”
强光眩目、视线受阻
甚至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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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远光灯到底该如何使用呢?
下面,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
哪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原则上,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若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首先注意自己是否无意间打开了远光灯,同时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若对方无视提醒,应将视线右移,减速靠右行驶,谨慎会车。
若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应靠边停车,待来车通过后再行驶。若后车开启远光灯,可以使用防眩目后视镜,也可轻踩几次刹车提醒后车。
为进一步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规范交通文明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天台交警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理正确使用远近光灯。
2025年1月1日至5月20日,天台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541例。
远光灯曝光

违法时间:5月19日 19:44
违法路段:天台县济公大道与溪林路交叉口处
驾驶人:汤*
车牌号:浙BJ**C5


违法时间:5月19日 19:55
违法路段:天台县大户丁红绿灯处
驾驶人:戴*峰
车牌号:浙J5**65


违法时间:5月19日 19:54
违法路段:天台县济公大道与溪林路交叉口处
驾驶人:王*
车牌号:浙JU**33


违法时间:5月19日19:38
违法路段:天台县大户丁红绿灯处
驾驶人:徐*
车牌号:浙JU**56


违法时间:5月19日 19:52
违法路段:天台县大户丁红绿灯处
驾驶人:高*萍
车牌号:浙AA***85


违法时间:5月16日19:59
违法路段: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304号
驾驶人:葛*平
车牌号:浙JK**5R


违法时间:5月15日19:24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规范使用灯光
既是素质的体现
也是安全必要
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做一名文明、守法的驾驶人
来源:天台公安
原标题:远光灯曝光 | 夜间行车“亮”出危险!滥用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