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曝光!(第十四期)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连日来,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重拳出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行为。现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案例一:2025年03月13日19时33分,张某某在天台县福溪街道莪园村实施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案例二:2025年03月14日16时28分,许某某在天台县福溪南路82号实施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来源:天台蓝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曝光!(第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