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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警方通报:这批被骗人员的钱追回来了!最多的有50万

天台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一批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现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具体如下:

一、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袁某标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袁某标。

1、刘代云,中国建设银行,62270*****037516,返还人民币6035元。

2、刘代云,中国工商银行,62220*****093478,返还人民币16698元。

3、刘代云,中国建设银行,62170*****556157,返还人民币1431元。

4、吴永礼,中国建设银行,62170*****439618,返还人民币220030元。

5、吴永礼,中国农业银行,62284*****607178,返还人民币17670元。

6、吴永礼,河南新县农村商业银行,62305*****571873,返还人民币4996元。

二、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葛某福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葛某福。

1、颜俊仪,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2227*****504388,返还人民币98100元。

2、赵威,中国工商银行,62220*****774675,返还人民币1053元。

三、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邵某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邵某。

1、李二红,中国建设银行,62170*****403877,返还人民币4789元。

四、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许某豪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许某豪。

1、黄险,中国银行,18572*****194032,返还人民币8812元。

五、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余某霞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余某霞。

1、洪文渺,中国建设银行,62270*****065422,返还人民币99945元。

2、宁夏懿行德工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29208*****029942,返还人民币1339元。

3、海口龙华圣原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中国建设银行,46050*****004571,返还人民币39984元。

六、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袁某倩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袁某倩。

1、河北硕川门窗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62325*****091583,返还人民币21000元。

七、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张某阳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张某阳。

1、赵兰,天津农村商业银行,62310*****037804,返还人民币185900元。

八、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潘某平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潘某平。

1、李凯,中国银行,62178*****468413,返还人民币1771元。

九、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陈某芹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芹。

1、熊艳霞,中国农业银行,62284*****580179,返还人民币3000元。

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丁某华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丁某华。

1、许天天,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62351*****693500,返还人民币6277元。

十、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夏某娅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夏某娅。

1、孙亚兴,北京农村商业银行,62106*****213452,返还人民币10000元。

十一、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裘某欣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裘某欣。

1、苏树伟,福建省农村信用社,62303*****664535,返还人民币15183元。

十二、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陈某芝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芝。

1、单小龙,中国工商银行,62155*****787259,返还人民币10000元。

十三、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李某欣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李某欣。

1、青岛益新程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银行,20000*****912318,返还人民币6800元。

十四、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曹某萍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曹某萍。

1、郎顺平,中国农业银行,62284*****881815,返还人民币12653元。

2、彭丹丹,贵州银行,62146*****972069,返还人民币2161元。

3、龙立扬,中国工商银行,62220*****524936,返还人民币993元。

4、刘立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09*****600879,返还人民币1423元。

5、蔡楚琴,中国工商银行,62220*****506208,返还人民币16973元。

6、曾明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218*****749488,返还人民币1000元。

7、张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218*****386247,返还人民币11262元。

8、张秀气,中国建设银行,62270*****133954,返还人民币9436元。

9、郝建立,交通银行,62226*****397622,返还人民币5399元。

10高磊,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2309*****082257,返还人民币1101元。

11、张沛昕,厦门银行,62301*****474864,返还人民币15181元。

12、林可恩,中国银行,62178*****577320,返还人民币743元。

13、余秋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09*****067886,返还人民币1314元。

十五、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陈某平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陈某平。

1、张永生,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62297*****256412,返还人民币23456元。
十六、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王某兴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王某兴。 朱秩永,中国农业银行,62284*****231670,返还人民币30000元。

十七、我局立案侦查的天台县范某敏被诈骗案一案,依法将下列已冻结银行账号中的涉案资金返还给被害人范某敏。

1、王严森,中国银行,62178*****642931,返还人民币500000元。

2、彭雪巍,中国工商银行,62524*****998681,返还人民币1881元。

3、黄雪晶,中国农业银行,62284*****248819,返还人民币14865元。

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电话联系或将材料邮寄我局皆可,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联系部门:刑侦大队反诈中心

联系电话:0576-83079110、0576-83096110

注:提供的书面材料可邮寄至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491号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徐警官 收。



天台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8日

来源:天台公安

原标题:天台县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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