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黎不羡仙

2024年7月19日来自Android客户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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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飙车炸街”!天台小伙在银轮物流园附近炫车技,罚!

为深入开展夏季交通安全

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飙车炸街”噪声扰民

扰乱公共秩序等问题

台州交警

采取强有力措施,“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整治

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7月16日,驾驶人杨某到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接受处理,其因在104国道上超速行驶且超速达到10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5月31日,天台交警接到网友举报,举报的内容是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正在使用手机对高速行驶的摩托车仪表盘进行拍摄,视频中速度表最高时速为172km/h。

接到举报后,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很快确认了事发路段为104国道银轮物流园前路段,同时根据举报视频内仪表盘的特征,初步锁定该涉事车辆为一辆某迪品牌的二轮摩托车。

经过侦查研判,又迅速锁定涉事人员杨某,并将其通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面对铁证,杨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当天傍晚,杨某驾驶摩托车去兜风,行驶到104国道银轮物流园附近路段时,看到路上车少,为了炫耀自己的车技,猛轰油门,直到车速飙升至172km/h,同时拿出手机进行了记录。后经司法鉴定,事发时车速达到152km/h至163km/h,而该道路的限速是60km/h,属于严重的超速违法行为。






7月11日16时许,直属一大队洪家中队交警在椒江白云山南路与昌平路交叉口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排气声音过大,存在非法改装嫌疑。

当车辆被交警拦下后,该车驾驶员夏某坦言:“行驶过程中巨大的排气声响让人感觉特别威风,于是自己花钱将车辆排气管进行了改装。”

事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夏某进行处罚,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7月7日0时30分,直属一大队三中队组织警力在椒江区学院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伴随着巨大轰鸣声从前方驶来,现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黑色轿车的排气管被改装,踩油门时,产生巨大的轰鸣声。



“我知道错了,不应该追求炫酷改装车辆,影响到别人休息。”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徐某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承诺立即将车辆恢复原状。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相关行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或者改装排气的;

(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

(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加装灯具数量的;

(4)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

(5)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

(6)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

(7)其他擅自改装行为。


2.驾驶噪声超过85分贝的9座以下载客汽车(高速公路除外)、摩托车(允许通行时段除外)在台州市区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100元罚款。


3.机动车违反规定安装或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


4.机动车驾驶人除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外,同时具有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拼装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伪造机动车牌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合并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定相关行为


1.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快速行驶,制造轰鸣噪音的;

(2)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轰鸣疾驶的。


3.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4.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相关行为


有下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2.驾驶机动车在人员车辆密集的时段、路段,冲撞行人、车辆或高速冲闯红灯路口,足以危及周边过往不特定人员车辆的人身或重大财产安全的,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3.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机动车竞赛结果进行竞猜,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以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立案侦查。


4.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涉嫌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5.对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的生产者、经营者,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侦查: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其他行政违法行为


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飙车一时爽,出事悔终身”
汽车、摩托车
“飙车炸街”、非法改拼装等
看似拉风
实则违法,且易造成事故
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干扰市民生活环境
“飙车炸街”的危害


01
危害公众安全

改装车通过非法手段对外观、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超出原车负荷的改装,改变了车辆原有的技术参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02
噪声严重扰民

正常人比较舒适的音量不超过60分贝,但改装后的马达轰鸣声能达到大约100分贝,这将对驾驶员的听力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同时对路上的老人、孩子也会造成听力损伤,甚至会伤及儿童的神经系统。

03
扰乱社会秩序

非法改装飙车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出行、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6—81895278)


【来源:台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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