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2日5时50分,始丰街道西演茅村王某某家出租房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初步判定为楼梯间内二层电表箱起火。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家出租房存在明火未集中,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楼梯间停放电瓶车等问题,不符合《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二十一条第1款之规定,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1款之规定。
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1款之规定,给予王某某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并责令房东立即整改到位。
消防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房东作为居住出租房第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千万不能无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若发现隐患不听劝阻、不加整改,需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和合天台
原标题:无视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房房东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