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小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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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1辆扣留车辆,3个月内不处理将依法处置!

截至目前,共11辆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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