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始丰新城官塘蔡区块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安置对象户选房通告
天台县始丰新城官塘蔡区块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安置对象户选房通告
(一号)
根据天台县始丰新城官塘蔡区块改造工程(二期)项目选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天台县始丰新城官塘蔡区块改造工程安置房选房工作,委托天台福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现将安置须知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安置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安置对象及安置房源
安置对象:①天台县始丰新城 2017 年官塘蔡区块(一期)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剩余未完成安置的对象户(119户)②实验小学始丰校区及特教中心、广安路、丰裕路周边区块等项目安置对象户(31户)③天台山西路(寒山路至栖霞路段)两侧改造工程项目安置对象户(3户)④下山移民始丰安置区块(田洋洪自然村)安置对象户(1户)(详见附表一:第一批安置户详情)。
安置房源:本批次安置房源位于天台县始丰新城官塘蔡区块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安置房(详见附表二:房源详情和安置房单价配对明细表)(大套:大于等于140㎡;中套:90-140㎡;小套:小于90㎡)。
三、领取《抽签挑选安置房通知单》、咨询时间、地点
1、领取通知单、咨询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咨询地点:天台县客运中心进出口对面西演茅宝通路100号二楼,天台福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安置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76-83172522(758522)
四、安置户须知
1、本次安置对象到天台福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安置办公室咨询。
2、安置对象户户主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到天台福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安置办公室当场填写《安置户选房交房委托书》,并将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留存。
3、安置对象户户主过世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由房屋征收调查表上家庭成员共同协商确定受委托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家庭成员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天台福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安置办公室当场填写《安置户选房交房委托书(户主已故)》。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存根)原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留存始丰街道办事处。选房抽签当日,受委托人凭委托书(回执单)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选房抽签并确认结果。
4、办理委托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5、纳入此次安置的对象,如不参加选房安置的,临时过渡费发放至结算通告当月。
6、本通告内容由天台县人民政府始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天台县人民政府始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
来源:和合天台